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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六个到位”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袁千惠 2018-01-12 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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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水是人类文明的源泉与根基,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命脉资源。改革,正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在湖南,水利改革贯穿了整个“十二五”,并在“十三五”呈加速之势,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全省高度重视以县市为基础的基层水利工作,各县市因地制宜制订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利改革工作,涌现出一系列典型。红网特此刊发《水利改革进行时》系列报道,展示湖南水利改革的铿锵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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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是湖南省农业和水利大县,地广人多,水系发达,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2015年,新化县被遴选为全省第一批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水利厅部署的试点工作要求,出台政策、支持资金、协调关系、解决难题,全面创新执法理念,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能力建设,把责任制贯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调动、整合、凝聚水行政执法力量,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新化县在水行政执法上一直面临执法能力和压力不足的状态,严重影响到水事执法的效果。诸如:水行政执法单位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一定程度影响水行政执法效能;水行政执法的威慑性不足,调查取证难;水行政执法能力低下,执法效果堪忧;水行政执法经费不足,配置、装备需要继续改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缺少激励约束机制。在此背景下,2015年6月,新化县作为省直管县、丘陵地区典型代表,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下,被省水利厅列入全省3个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县之一,着力创新基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化县坚持法治导向,以水域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盲点”为抓手,全面创新执法理念,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清理规范各股室单位职能,压实各股室单位监管执法岗位职责,执行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符合本地需要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具体来说:紧抓机构改革,填补监管盲点;规范执法活动,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奖惩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执法保障。

  被列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县以来,新化县水行政执法改革大体上做到“六个到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队伍建设能力到位,执法机制职责到位,信息采集监管到位,联合执法协调到位,督查考核激励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河长制工作在新化县扎根落地,水事秩序和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利“软实力”和形象进一步提升,逐步实现了水事违法行为从事后查处向事前主动监管的转变,全县呈现出“河道有人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水事环境稳定,采砂秩序良好”的局面。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袁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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