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保障水安全,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节约用水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回顾
2014,省水利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水资源〔2014〕29号),开启了湖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通知》明确了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申报程序,制定了和验收标准。通过几年的创建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省共建成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41家,在减少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形成节水氛围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使创建工作成果质量不高,引领示范作用不强。
1、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公共机构地理位置分散,用水环节各不相同,协调管理难度大,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没有参与到创建组织管理工作中,部门协作机制缺失,在相关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建设节水型机关支撑力度不够。
2、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我省水资源相对丰富,水危机意识普遍缺乏,加之没有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仅把创建工作当作一般性业务工作对待,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及节水型单位创建等相关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3、资金投入渠道不畅
没有建立节水型机关创建专项资金,对于难度较大的改造工程如管网漏损改造、中水回用等项目,资金落实困难、程序繁锁,各单位普遍缺乏积极性。
4、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我省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采取自主申报,由第三方支撑单位上门进行技术指导,没有开展深入的宣传发动,各单位对创建工作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十分被动。
三、高质量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动创建工作
制定并落实“节奖超罚”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制度、标准中充分吸纳节水型机关建设的有关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筹多部门力量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
2、完善顶层设计,精准开展创建工作
对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开展普查,摸清现状,强化顶层设计,按照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要求,核准名录,摸清家底,精准施策,对参与创建工作单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高效开展创建工作。对用水量小、用水工艺简单的其它公共机构则要参照创建要求严格节水管理。
3、加大财政投入,推动重点节水工程建设
建立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专项资金,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分期分批推动行政机关的重点用水设施和用水工艺进行节水改造,如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锅炉、中央空调、食堂等,全面提升节水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合同节水工作,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筹集节水改造经费。
4、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一级、次级和主要用水设备用水计量,建设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实时监控管理平台,对各单位节水行动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建议。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节约用水常态化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将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单位评比考核体系,激发内生动力,形成长效机制。
5、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创建意识
广泛深入地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发动,灵活采用多种宣传形式,特别是结合各类新媒体、自媒体应用,提高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公共机构的水危机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各单位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和管理水平,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作者系湖南省水资源中心高级工程师 罗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罗骁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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