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门县被湖南省水利厅列为2018年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县。试点以来,石门县水利局以水域管理范围行政执法“全覆盖、无盲点”为目标,健全执法网络,完善水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助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8年3月,石门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会议上明确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河湖管理力度,确保河湖生态健康,积极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制定下发《石门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石门县水利局党组年初工作计划把水利建设发展和河湖执法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石门县2018年河湖执法巡查工作方案》以及河湖执法工作计划,并成立石门县水利局河湖执法领导小组。
石门县水利局成立了4个水行政执法中队,将执法范围延伸到乡村,投入近20万元为中队购置执法装备。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局党组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一名指导执法,建设了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正规化。石门县水利局抽调7名业务素质精、工作作风过硬的同志组建石门县水政监察大队,以水库和乡镇水利站为依托,组建了4个水政监察中队(蒙泉、皂市、壶瓶山、子良)。按照水域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盲点”的工作要求,建立水行政执法延伸体制,下移执法重心,向乡镇和村组执法网络。形成了大队、中队、乡镇、村级四级管理体制和联动机制。
执法人员专职化。在全县水利系统选聘31名学历高、懂法律、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补充到水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组织执法培训,经省执法考试合格统一持证上岗。现水政监察员中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到90%,6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所有水政监察员工资待遇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建立“精细化”奖惩机制。石门县水利局制定《2018年度水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从讲素质、强队伍;严程序、守规矩;重巡查、快处置;讲效率、促和谐”的四个方面,对乡镇水政监察员履职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制并设立专项资金奖优罚劣。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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