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娜 通讯员 王德胜)1月19日,记者从湖南省水利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已发文批复原则同意《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此《规划》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体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区域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加强预防保护,注重发挥大自然的生态修复作用,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在全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规划》划定了湖南省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6个,预防保护面积16193.53平方公里,划定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5个,治理面积10686.63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以湖南省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基础,全面实行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预防保护工作,全面预防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和坡耕地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湖南省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00万吨,初步建成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生态趋向好转。到2030年,全省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5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500万吨,基本建成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规划》的实施是湖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
省政府批复中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省水利厅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王德胜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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