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水土,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1991年6月,我国颁布施行新中国首部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是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实施11周年。进入新发展阶段,水土保持工作仍需继续奋进,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参与水土保持,保护水土资源,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吴量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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