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6日讯(记者 李璐 通讯员 蒋睿晓 葛倩)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4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4月,大气环境方面,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0%。水环境方面,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略有下降
4月,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0%,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5.0个百分点。其中,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和郴州市,张家界市、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空气质量监测的六项污染物指标中,有5项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SO2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O3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8%; NO2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0%。CO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怀化市、益阳市、邵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娄底市、湘潭市、株洲市、长沙市。
4月,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1%,同比下降7.8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
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329个,占95.4%;Ⅳ类水质断面14个,占4.0%;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0.3%;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0.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减少1.4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比例增加1.4个百分点。其中,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均为优。
全省31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监测结果为全部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5个,占91.7%,无劣Ⅴ类水质断面。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其中,岳阳湖区、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均为Ⅳ类水质。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蒋睿晓 葛倩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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