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锦江河畔,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日以继夜,常年战斗在外江内河,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严格水资源管理,以实际行动捍卫水法规,守护着这方山水的生命之源。
这,就是麻阳苗族自治县水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边陲、怀化市西北部,总面积1568.19平方公里。境内锦江河横贯西东126公里,流经13个乡镇注入沅水,有大小溪河287条,流域面积1500多平方公里。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开发利用和保护好水土资源,充分发挥这水利工程效益,促进县域水生态、水环境健康发展,麻阳水政监察大队开启了创新举措、重点突破,实现“绿水青山”美好蓝图落地的新征程。
内强素质树形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麻阳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水利、公安、司法、编办、财政、环保、国土、住建、及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专管,形成“政府领导亲自抓、水利局领导具体抓、水政机构抓落实、队伍人员共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要求,将乡镇水管员和村(社区)干部纳入水政监察队伍。公开、公平、择优引进一批热爱水政监察事业、年富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成立5个水政监察中队,实行持证上岗,目前共有水政执法人员13人。
在学习中提高,在执法中锻炼。强化业务培训,注重日常学习与引导,认真搞好岗位培训和日常的业务学习培训,不断丰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
一个“县乡村(社区)”全区域覆盖的水政监察网络已然形成。
依法治水出利剑
宣传教育实打实。制定详实的宣传计划,明确责任任务,每年抓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在县城、乡镇设立水法规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水法宣传材料,解答群众的咨询。组织单位全体职工观看水法宣传电视系列片,加深了干部职工对水法律法规的理解。
注意集中与常态宣传相结合,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宣传与面上水利建设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重点水事案件的反面宣传相结合,深入乡镇村组、繁华集市,向干部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
行政执法力度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村级水政执法协管员在水施违法行为发生两小时内上报水政执法中队,水政执法中队需在六小时内到现场处置,对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县水政监察大队须12小时内到现场查处。
坚持零容忍,出重拳,露头就打、从严从快,集中整治河道违法采砂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先后对锦和、江口、隆家堡、兰里、吕家坪等河段进行整治,查处切割采砂船只35艘,取缔采砂场14处,切割运砂船200多艘,吊塔37座,确保了河道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针对水事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暴力抗法、阻挠执法日益增多的现状,敢于亮剑、善于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28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43人次,巡查里程数超过17160公里,发现、上报并果断处置64起水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创新发展谱新篇
执法制度更加健全。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各项工作规范,积极探索执法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实行定职、定责,报酬与工作业绩挂钩。同时,规范统一着装,配备硬件装备及水政巡查监控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讽办案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显著提升。
司法对接联动机制日益完善。对超越执法行动界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移送司法机关,直接处理,从执法程序上实现无缝对接。
河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在全县辖区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各村级河段巡河管会员兼任水政协管员,每条河流、每座水库均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河谷管理监督工作,将河长制日常巡查工作与履行巡查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行政审批逐步规范。下大力气建设水行政许可窗口,将涉水行政审批许可统一归口到县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办结”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行政。
任重道远须奋蹄,风疾潮涌好扬帆。肩负新时代的使命,和着新时代的节拍,麻阳水政人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不断提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能力,为守护母亲河安澜、守护人民群众安康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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