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2日讯(通讯员 聂金松)12月11日,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桃源县再次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会上,桃源县河长制委员会对各级河长巡河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要及时发现问题,要提出问题解决方案,要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对河湖问题进行治理,直到问题解决,不能只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
同时,桃源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县总河长与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51份,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考核四方面全面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生根。
来源:红网
作者:聂金松
编辑:袁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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