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英)6月30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在长沙县联合颁发了全省第一批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的三个村民小组成为首批获证的集体,此举也标志着长沙县水利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2016年7月,湖南省水利厅确定长沙县为湖南省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县。
长沙县在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经过水务、国土等部门共同探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选定高桥镇维汉村所辖山塘、水闸、机台三类点状水利设施进行试点,率先在全省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权利人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外勘及公告、核定登簿等环节完成不动产登记颁证。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农田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发证通过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维修养护经费,能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调动村集体、受益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也是维护和保障农民集体财产性权利、为农田水利设施流转和收益提供产权支撑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扩大村组集体资产,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英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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