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工作,将其列为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之一,并多次调度指导推进工作。今年3月湖南省水利厅印发《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近期,湖南省水利厅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全面督查,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加快实施。
督查组深入湖区各地,重点督查沅江、南县、大通湖区、君山、华容、津市、澧县、安乡等8个省财政奖补重点县和湘阴、赫山、资阳、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等6个任务较重的奖补兼顾县。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对各县(市、区)目前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督导。督查组要求各地针对个别地方进度不平衡、施工质量标准偏低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协调,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省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提出的“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成、环境同步、管护到位” 建设标准,做好下阶段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全面达标。同时,要按照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和安排,围绕2017年1月份全面完工、2月份完成验收等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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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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