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廖洁)记者今日从省水利厅获悉,湖南将把湘江保护和治理经验纳入全省“河长制”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力争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实施意见,2017年全面推进实施。
目前,《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呈报省政府审定。
【什么是河长制】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这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河长制”由江苏无锡首创,起源于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当年8月,深受水危机之痛的无锡率先在全国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实施一年后,辖区内的79条河流考核断面指标率从53.2%提高到71.1%,初步实现了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
今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会议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为加快解决湘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突出问题,2013年,湖南成立了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 强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河长制”的一种探索,也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经验。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廖洁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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