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水农〔2016〕1号)的规定,茶陵县直接列入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库,中央资金安排8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方式,在湖口镇辖区内自愿申报的18个行政村开展公开遴选。
此次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村的遴选工作由茶陵县水利局、茶陵县财政局具体负责,从相关业务部门选派熟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相关政策,对全县水利基础设施有较全面的了解和业务水平高的7位专家组成评选专家组,对建设方案、演讲陈述当场打分,按照专家评审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入选村,各入选村主要负责人纷纷就各自的优势条件、保障措施、管护机制做了精彩而简洁的陈述,对村级投入资金、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优化施工环境等方面做了郑重承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萍 龙胤华
编辑:袁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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