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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赴沅陵开展《防洪法》执法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凌长启 编辑:袁思蕾 2016-03-11 16: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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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怀化3月11日讯(通讯员 凌长启)3月10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率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沅陵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沅陵县城防洪闭合圈、凤滩电厂等现场,并听取了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沅陵县把贯彻落实《防洪法》,实施依法防洪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特别是近几年来,在防洪治水、防洪减灾、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深入宣传学习《防洪法》,增强全民的防洪意识。每年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在电视台开辟讲座、在网络开辟专栏,在集镇和人口密集区利用巡回车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类会议对各级防汛责任人进行宣传培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防洪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并在近几年的防洪抢险、水利建设中得到了体现。
  
  落实防洪责任机制,提高科学防洪水平。沅陵在落实防洪责任制中,落实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责任制,实行县、乡、村、组“四级五人”责任制,依法编制修订了《沅陵县防洪规划》《沅陵县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等,修编完善县、乡(镇)《防汛抢险预案》,基本上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完成了108座上型水库、21处尾矿库、22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抢险预案》和《群众应急转移预案》,对山洪灾害易发区以户为单位,进行了登记造册,发放明白卡。此外,并组建450任的专门抢险救灾队伍,充实了防洪抢险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近年来,针对防洪薄弱环节,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总投资近7亿元,突出抓好县城防洪工程建设、重要集镇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项目和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规范执法,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沅陵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由县法制办、公安、水利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河道采砂巡查小组,对河道采砂进行巡查,及时清除河道尾堆,加大涉水违法事件处理力度。特别是2014年我县成功实现了对沅水干流7个标段的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实现了河道采砂的规范管理。同时,对每座水库配备了水库管护员、堤防巡查员,对水库、堤防进行有效管理。此外,并加大涉水违法事件处理力度。近年来,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68起,对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处罚告知书》,使涉水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道采砂行为得到规范,防洪隐患得到有效排除。
  
  检查组对沅陵县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法》,在法律法规宣传、河道整治、水库堤防管理、重点工程建设和涉水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加大《防洪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治水、防洪减灾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坚决杜绝非法侵占河道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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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长启

编辑:袁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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