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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通报
2024-11-12 13:59:00 字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部署要求,现将今年以来湖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一、山东淮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2024年3月11日,山东淮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20757511D)在岳阳市汨罗市龙须坝等10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五标段(鲁师水闸和燕塘水闸)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中,其引用的业绩,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将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登记为大(1)型,并提供伪造的工程竣工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之规定。岳阳市水利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水罚决字〔2024〕3号),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伍元贰角柒分(¥:177465.27元),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二、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

嘉禾县茶坞水山洪沟治理项目工程2024年6月中旬开工,经项目法人通知后,施工单位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3706574073N)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别于7月13日、7月15日才到岗,至7月24日技术负责人仍未到岗,且到岗人员未按要求开展履约考勤。嘉禾县水利局责令项目法人依据合同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对公司进行警示约谈,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三、浙江省水电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4年7月1日,浙江省水电建设安装有限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5428B)与建设单位签订嘉禾县上坪水闸除险加固项目施工合同,至7月29日仅项目经理到岗,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仍未到岗。嘉禾县水利局责令项目法人依据合同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对公司进行警示约谈,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四、山东水总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考勤

山河水库灌区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于2024年5月开工,至7月16日施工单位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56156E)仍未将中标项目信息和关键岗位人员履约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人员履约。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书面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责令整改,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五、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考勤

郴州市苏仙区中型水库(山河水库、高峰水库、翠江电站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于2024年7月2日签订合同,至7月16日承建单位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07K)仍未将中标项目信息和关键岗位人员履约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人员履约。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书面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责令整改,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六、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考勤

郴州市苏仙区小型水库(2024年度高头垅等37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于6月17开工,至7月16日监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0603866702)仍未将中标项目信息和关键岗位人员履约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人员履约。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书面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责令整改,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七、湖南恒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履约考勤

郴州市苏仙区秧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于2024年6月13开工,至7月16日监理单位湖南恒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L3G193X)仍未将中标项目信息和关键岗位人员履约信息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人员履约。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书面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责令整改,并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公司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1年。

本次通报的企业,在参与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活动中,有的投标弄虚作假,有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损害守法经营者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对这些违法违规企业,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方面惩处的同时,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提高其失信成本。同时,教育和引导其他市场主体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违法,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有效遏制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发生,营造健康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那些顶风作案、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个人,要坚决实施信用惩戒。参与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各市场主体要切实强化合同意识、法治意识、底线意识,恪守市场经济道德,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5日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作者:湖南省水利厅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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