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利局:强化依法治水要做到“四个全面”
作者 李汉军
法治是国家发展的保障,水利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新时代水利发展答卷,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就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水法治体系,健全水法律法规制度,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水问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严格水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实践,做到“四个全面”,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强化依法治水,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之中完善形成的,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强化依法治水,要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及对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防汛抗旱、河湖长制、饮水安全等工作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把握住全面依法治水的方向、布局、重点和保障,自觉把培育法治思维、完善法治方式和深化治水实践放在水利高质量发展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
强化依法治水,要全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强化依法治水,必须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制度体系。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快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定期培训制度,建立执法信息通报共享制度。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推动“阳光”执法和“宽严相济、过罚相当”落到实处。要健全跨地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水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有效提高。
强化依法治水,要全面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水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大对水土保持、非法采砂、非法取用地下水、侵占河湖岸线和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敢于亮剑、动真碰硬,让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大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和尊严。
强化依法治水,要全面加大科技兴水管水力度。当前正值数字化发展浪潮,“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是水利部推动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对强化依法治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水利信息化建设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水利智慧化水平整体偏低,特别是治水管水大都依靠传统方法在进行,水利工程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充分融合程度不高,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引擎、智慧支撑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以数字赋能新阶段治水,既是顺应新形势下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的必然选择,也为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路径,要积极加快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治水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让社会公众在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依法治水,守护好母亲河,不是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强理念、立良法、严执法、兴科技,方能实现“水善治”,实现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湘潭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李汉军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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