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由湘潭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刘志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胡贺波签署的2022年湘潭市第1号总河长令正式发布,要求全市各级河长积极有效应对今年特大旱情,凝聚全市合力,打赢防旱抗旱硬仗,夺取防旱抗旱全面胜利。
1号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用水、护水、爱水”(以下简称“四水”)全民行动,坚决守住水安全底线,着力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向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号令指出,要深入开展“四水”宣传。广泛组织机关干部、河长助手、民间河长和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机关、乡村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讲“十六字”治水方针,宣讲节水知识、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动员全民行动,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保护水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水安全水平。
1号令强调,要全面开展“四水”行动。针对今年特大旱情和严峻抗旱形势,全市各级河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全面开展“四水”行动。要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要做实做细节水措施,严格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原则,将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到实处;要在单位和家庭广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水的再生利用,发挥水的最大使用效益。要用心爱水、从严护水、科学用水,发动全民爱水护水惜水,强化水源地的保护,科学蓄水、调水、供水,做到全市人饮供水安全,农田灌溉有保障。
1号令要求,持续推进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巡查检查,扛牢抗旱保水供水和河流水域生态系统治理的双重责任。要整合各部门力量,推动侵占河湖水域、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等河湖库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河湖库岸线岸滩垃圾,全面开展河湖库清淤清污,全面推进河湖库岸线扫杂清障,全面整治河湖库排渍口和排污口,全面改善河湖库面貌,打造健康水生态、优美水环境。
1号令还要求,要切实加强“四水”行动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全面开展“四水”全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各级河长负责督导责任河湖库范围内的“四水”行动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组织和监管指导。要加强督促考核,市、县两级河长办要将“四水”全民行动纳入2022年河长制重点任务和年度评价内容。对工作组织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涉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涉水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王希台
编辑:刘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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