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颜学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有关工作。厅领导钟再群、金安荣、范金星、杨光鑫,厅总工黎军锋出席,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咨询委及厅机关、厅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厅政策法规处首先简要汇报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等有关情况,然后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条例》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讨论,明确了《条例》修改的重点和方向,增强了《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颜学毛指出,水利工程是水利工作重要的物质基础,关系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省委、省政府水安全战略的实施,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颜学毛强调,《条例》修改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推动水利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调整对象,释放最大法治成效。二是要明晰相关产权,厘清各方职责。三是要规范工程管理,健全完善机制。四是要搞好保障维护,促进工程长效运行。五是要强化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六是要注重发挥效益,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体发展。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审议计划,5月27日,《条例》已经第一次审议。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人大法工委进一步做好修改和完善工作,推动《条例》尽快出台。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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