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研究决定:自5月11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要求,各县(市、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IV级应急响应要求, 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做好流 域性洪水防范、中小河流洪水防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和尾矿库保安、城市防内涝和人员安全转移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胡寒桥)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胡寒桥
编辑:张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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