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水利部供图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余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近日,人民网记者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情况对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进行了专访。
统筹管好“盆”和“水” 河湖长制从“有名”迈向“有实”
我国地域辽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东多西少、夏秋多冬春少,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左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加之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的问题不断积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当务之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2016年、2017年相继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年底前,全国江河湖泊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130万名,实现了河长湖长‘有名’。”魏山忠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魏山忠介绍,2018年以来,水利部指导各地聚焦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统筹水域和岸线,重拳“治乱”、铁腕“治病”、系统“治根”,指导督促各地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对于重拳“治乱”,魏山忠表示,水利部部署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岀问题。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清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13.7万个,清除河道垃圾3500万吨,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900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2.5万公里,拆除非法围堤9800公里,清除非法围网面积8600万平方米,清除河道非法采砂点1万多个,查处非法采运砂船9100艘。此外,水利部还组织开展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老大难”问题。
魏山忠说,铁腕“治病”,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四大水问题。一是加快大江大河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防范“水多”;二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防治“水少”;三是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治“水脏”;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减少“水浑”。
“各地加快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治根’工作有序开展。”魏山忠说,各地坚持水岸同治、系统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倒逼工业产业转型、农业结构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了河湖管理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河长制湖长制能否实现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能否真正落地见效,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是关键。为了解决好各级河长湖长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等问题,2019年底,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级河长湖长职责,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解决好‘谁来干’的问题;规范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解决好‘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魏山忠介绍,除此之外,一方面水利部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组织对31个省份所有设区市的河湖开展暗访检查,对部分河湖开展进驻式督查,找问题、查责任、促履职;另一方面,加强正向激励,国务院将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纳入30项督查激励措施,对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调动各地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实现名实相符。
践行“两山”理念 推动江河治理保护再上新台阶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河湖水资源、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完整性,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是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引。”在魏山忠看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推进新时代治水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魏山忠认为,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呵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需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系统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站在新的起点,如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魏山忠阐述了水利部的应对之举:一是以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为主线,压紧压实河长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做到“有人管”“管的住”“管得好”;二是持续清理整治河湖“乱象”,恢复河湖水系连通功能,腾退河湖岸线生态空间,改善河湖面貌;三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四是大力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魏山忠话语铿锵有力。
“重在保护 要在治理” 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
九曲黄河,大国命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这是江河治理保护的战略要求。”魏山忠对此深有感悟,“重在保护”是指,建设幸福河湖最重要的是生态保护,不能有水生态问题,水质不仅不能超标还应向好,水土流失不仅不能加重还应减轻,建成绿水青山,实现人民幸福、河湖健康、人水和谐。“要在治理”是指,建设幸福河湖最关键的是重塑人与水的关系,不断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既防止水对人的侵害,又防止人对水的损害。
“建设幸福河湖是一个系统工程。落实好‘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必须坚持和深化‘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摒弃征服水、征服自然的思想冲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工程手段、科技手段、经济手段,把工程短板补齐,让行业监管强起来,强化河湖空间管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河湖长治久安。”魏山忠如是说。
如何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魏山忠谈到,一是沿黄9省(自治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199万人次;二是黄河水利委员会与沿黄9省(自治区)建立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体系,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实施联合共治;三是治理黄河乱象成效初步显现,2019年累计清理整治河湖突出可题4万多个,黄河面貌显著改善,行洪能力明显增强;四是水利部建立“面上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举报调查”暗访督查体系,河湖“强监管”不断实化。
长江和黄河一样,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素有“黄金水道”之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6年1月、2018年的4月和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长江,明确提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魏山忠谈到,近年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沿长江9省市开展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以超常规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成效”盯紧长江干流岸线整治,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234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956万立方米,完成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通过清理整治,共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水域岸线面貌明显改善,防洪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
“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推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深入推动长江、黄河流域‘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长江黄河岸线空间管控,完善流域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造福人民。”魏山忠说。
来源:人民网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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