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节水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提出“节水优先”战略。我们要以习近平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节水优先”对水利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水资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强化“节水优先”的刚性约束。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
1.加快推进水价和税费改革。
精准把握各类用水主体的价格敏感阈值,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建立水源差异化的供水价格体系,鼓励和支持利用再生水,减少对清水的消耗。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优化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鼓励实行特种行业水价。健全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支持低消耗用水、鼓励回收利用水、限制超量取用水。
2.进一步健全国家水权制度。
加快建机制、立规矩,让水“活起来”,推动“找政府要水”向“上市场找水”的转变。有序推进水资源确权,以流域为单元、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需求,探索逐级确权到省、到市、到县、到乡、到村的确权路径。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推进确权登记,逐步在全国范围建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完善水权交易政策,健全交易规则,规范交易平台建设,不断培育和扩大水权交易市场。探索设立不同层次的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加快推进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3.大力实施节水财税奖补等激励政策。
借鉴节能减排政策经验,建立健全促进节水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用好政策组合拳。建立生活节水器具购置财政补贴机制,以节水型水嘴、坐便器、淋浴器为主要补贴对象,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补贴。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节水企业及用水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合同节水管理等第三方节水服务纳入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范围,实施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完善促进节水的投融资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研究制定“节水信贷”指引政策,将其纳入绿色信贷政策框架。
4.积极培育发展节水产业。
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投融资平台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利用政府性绿色发展基金和民间绿色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节水产业,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节水服务企业。鼓励节水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研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技术和产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发挥节水产品认证、水效标识管理和水效领跑等政策制度的导向作用,规范节水产品市场,为高效节水产品、技术推广普及打造公平有利的市场环境。
鼓励公众参与,加快建立节水多元共治体系
1.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深化节水宣传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手段创新,重点在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常态化上下功夫,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利用好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传统手段,积极营造节水氛围,宣传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资源观。利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把握其传播规律和发展规律,更多开展参与式、互动式节水宣传,以贴近生活的形式,宣传节水政策法规,普及节水知识技能,让广大民众想节水、会节水、能节水。做大做强节水宣传品牌,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在全国联动开展节水主题活动,打造节水宣传品牌,挖掘典型案例,总结鲜活经验。发挥节水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行业内外各类实体教育平台的作用,共同开展节水宣教工作。
2.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节约用水。
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通过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公共机构节水等专项行动,支持灌区、企业、学校、机关、居民小区和家庭建设节水型单元,动员各类主体参与节水。积极推进节水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及时发布节水政策信息,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发挥重点用水行业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体系完善、联系面广、专业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和示范引导,推广、普及先进节水工艺技术。鼓励高校等科研机构参与节水科普、技术推广,加强产学对接,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畅通参与渠道,建立公开透明的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用水直接利益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作者系湖南省水资源中心高级工程师 何大华)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何大华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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