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海川
大汛当前,溺水事故也进入易发、高发期。6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大尾沟水库、瓦房店九龙街道董屯村一处方塘先后发生溺水悲剧;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在涪江河滩游玩时落水溺亡……令人痛心!生命事大,警钟敲响,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夏季,水域岸线极易滋生苔藓,特别湿滑,看似平静,实则十分凶险,极易发生失足落水、溺水等安全事件。而且,正值汛期,暴雨、洪水来势汹汹,水位、流速变化异常,特别是有山洪暴发的河流,水位暴涨暴落,极易发生冲走、溺水等群死群伤的安全事件。尽管水利部门一般都会在江边、库区等易发生落水事件的地方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但还是有部分人不顾自身安危,在江边钓鱼、洗衣、玩耍,甚至在山塘、水库、湖泊、河涌等不明情况的开放水域游泳。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我们每个人不仅需要实体的安全警示牌,更需要在心中树起无形的警示牌,增强警惕之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将安全意识放在心中。应当做到在汛期随时关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预警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尽量不在沟塘、水库、河流边久留,不在江边玩耍,不到水情不明或比较危险的水域游泳;远离雨后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山坡,注意过桥过渡安全。同时,杜绝孩子私自到江河、池塘、坝库、沟渠等水域戏水玩耍,加强孩子防溺水的教育、引导和监督。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我们每个人都应是防溺水的执行者,都需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只有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才能防患未然,避免溺水悲剧重演。
来源:中国水利网
作者:李海川
编辑:刘娜
本文链接:https://shuili.rednet.cn/content/2020/06/28/7560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