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湖南以“一江一湖四水”治理为重点,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全省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
全省60个国考断面、345个省考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同比增加1.7%、1.2%,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湖南省首次获得水利部河湖长制真抓实干激励(全国仅10个省),省河长办荣获全国第九届“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
浏阳河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7个建设示范河湖名单,长沙县松雅湖、凤凰沱江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湖泊”称号。
湘潭市、邵阳市、长沙市、岳阳市、株洲市,衡阳县、湘乡市、临澧县、慈利县、南县、北湖区、零陵区、溆浦县、双峰县、永顺县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获省政府激励表彰。
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构建河湖保护与治理新格局
省委书记杜家毫年内多次巡查湘江、洞庭湖、大通湖等,召开现场办公会,推进重点河湖问题整治;省长许达哲率3位省级河长湖长和14个市州总河长巡查长江与洞庭湖,主持召开省总河长会议部署年度工作。18位省级河(湖)长全年巡河湖21次,各级河(湖)长交办解决突出问题3万余个。
强化水安全战略,加强“生态强省建设”制度保障。加快《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制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等实施方案,以及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1年)等方案,进一步完善健康美丽河湖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
全省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明确5大类33项重点任务,省级落实河湖治理投入9.38亿元,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
深化跨省跨界合作,省政府制定《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联动及“一单四制”工作细则,建立统一协调的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与江西省签署《湘赣边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推进渌水(萍水)流域治理保护,打造跨省河湖流域治理样板;推动洞庭湖三市签订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坚持真抓实干,打好河湖治理攻坚战
坚持“一江一湖四水”联动,落实“一湖四水”环境整治方案,推进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完成沿江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沿岸复绿工作,完成洞庭湖区94家造纸企业制浆产能退出。
重拳整治河湖“四乱”,以第5号省总河长令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4344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面整改销号,整治非法砂石码头251处, 清理涉河湖违建别墅65处,对水府庙库区、欧阳海库区、酉水历史形成的非法围垦、网箱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整治27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关停42个泊位、13道渡口,退出岸线17.3公里。推进全省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殖网箱65.8万平米、大型水库网箱1013万平米,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出台《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和《砂石码头规范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探索推广“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经营”的统一经营管理模式。
开展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并交办整改问题354个,推动洞庭湖禁养区全面退养。推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150个、不达标水体治理9处。完成黑臭水体整治150个、不达标水体治理9处。年内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5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5座、城镇垃圾场治理15座。
聚焦大通湖、沩水、涟水、华容河等水质不稳定达标流域,对症施策,沩水、涟水、华容河等水质均达到Ⅲ类。2019年,我省下发第6号省总河长令,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行动,目前大通湖水质已退出劣Ⅴ类。
切实推进水生态修复,开展1186亩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试点,完成49万亩水源涵养林建设,修复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迹地和洲滩湿地共17.67万亩。实施沟渠塘坝清淤2.13万公里,山塘清理3.62万口。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编制工作,关停小水电315座、拆除小水电135座、完成生态改造521座,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内86个水电站按期退出发电功能。洞庭湖湿生植被物种增加7种,鸟类数量逐年递增2万只,麋鹿数量增加到190头,形成稳定的东洞庭湖亚群。
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健全管护机制,推进“河长+警长”,严格落实巡河员、保洁员制度,形成基层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的河长、警长、办事员、保洁员“两长两员”工作体系。
坚持激励问责并举,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省对市州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同时严肃问责追责,问责处级及以下干部624人次。另外,在总河长会议中引入河长述职、播放问题暗访片等环节,倒逼责任落实。
加快智慧河湖建设,依托“水利一张图”建立统一的河湖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完成县级以上河湖“一河(湖)一策”入库管理,实现APP打卡巡河和河长办在线办公。以1︰2000正射影像图及数字线划图为基础,完成规模以上66条河流、156个湖泊划界方案审查及公告。
健全宣传发动机制,组织开展“世界水日”“河小青”等主题活动,评选表彰50条“美丽河湖”、50名“最美民间河长”及50名“优秀护河员”。出台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管理制度,通过96322监督电话、新湖南随手拍、红网@河长等受理线索897件。
发挥基层能动性,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落实河湖管护责任。邵阳市创新河长制“电视问政”;永州市、湘乡市创新出台《河长制问责办法》;岳阳市突出“三治一提”(铁腕“治乱”、高压“治违”、强力“治污”、全面“提质”),强力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长沙市聚焦沟渠塘坝小微水体治理;株洲市创新“4+1”轮值联合执法机制;益阳市建立起“1个一体化平台、1个数据中心、1个指挥调度中心、2大智慧感知”的智慧河长平台;湘潭市采用1:2000高清底图制作电子水系图,实现全市河湖基本信息、河长制工作任务等信息精准落图,提升管理效率。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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