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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坚持依法治水,全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2020-03-18 18:55:27 字号: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衡阳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行四级河长制,实行微小河流、湖库塘全覆盖,使得全市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已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最具吸引力的城乡绿色发展脉络。

当前,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上,依法治水是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是推进衡阳建设成“最美地级市”的主要举措,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今天,国家节水行动号角吹响,人们对绿水青山日益渴求,衡阳水利人应当保持勇立潮头、改革创新的精神面貌,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依法治水,建设幸福河湖,推动治水兴水管水迈入新阶段,为建设美丽衡阳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从“以法治河”到“依法治河”,凭法治力量守护青山碧水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法制”到“法治”, 从“以法治河”到“依法治河”,经过多年来的经验总结发现,延续和承载宣传的最好方法之一便是建设法治宣传长效阵地。

一直以来,衡阳市坚持按照“形式多样、长效宣传、全面覆盖”的原则,在沿河岸线有计划地布设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与湖湘文化有机结合,构建具有衡阳特色的长效法治宣传方式。

为进一步管好水资源、做好“水文章”,衡阳市先后下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衡阳市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定点卸砂管理办法》《关于市城区河道水域岸线定点卸砂的通告》《关于建立河道采砂执法机制的通知》《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落实河道分段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责任和监管体系,有力维护了河势稳定、保障了防洪安全。

如今,衡阳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难以管理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正徐徐展开。

从区域到部门无缝对接,联合执法实现水域全覆盖

随着水资源条件深刻变化,涉水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水利社会管理的难度和挑战不断加大,全面依法治水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改变地方水政监察队伍与县(市)区和周边市水政监察队伍长期各自为战的状态,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我市建立了由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地方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共同参与的区域与部门无缝对接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在水行政执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扩大了水行政执法覆盖面,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协调沟通,化解了各种执法干预。

2017年,市政府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七县市组建由水利牵头,公安、环保、畜牧水产、地方海事等部门参加的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建设了执法基地,并将联合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执法工作,我市创建了在河道上实行“统一执法队伍、统一考勤考核、统一执法基地、统一执法装备、统一现场执法,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等七统一的河道执法模式,杜绝了互相推诿和行政处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建立了每30公里河道设置一个河道值守点,配置一艘执法船只,安排3名执法人员,负责辖区河道执法工作。河道值守点接到举报后,能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确保有效管控;建立与公安、检察、法院联动机制,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加大了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涉水违法犯罪的发生。

自河道管理执法实施以来,水利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重点对非法采砂、取水、水土保持、侵占河湖及涉河项目等各类水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归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河湖违法陈年积案依法分类处理,全市共清理排查河湖违法陈年积案18起。

衡阳河道执法的成功经验被水利部和省里肯定推介,江苏省及省内其它地市专程来我市学习交流。

打非治违利剑出鞘,衡阳市已实现 “控源、截污、清淤、美岸、活水、修复”全管控

近年来,衡阳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密集,特别是衡阳市确定“建设最美地级市”战略目标以来,面对河岸环境复杂,倾倒垃圾、乱搭乱建、违章垦殖等水事违法行为现象,河道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若想破解执法难题,必须打非治违利剑出鞘,内增动力,外强合力。

为此,衡阳市在城区积极开展河道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河段定点卸砂,实现了城区河道108公里全线禁采;建设城区采砂船舶集中停泊区,对城区河段采砂船实现了集中停靠。在全市开展“三大清零”专项执法活动,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34起、非法改装吸砂船舶22艘,处罚655万元;拆除了非法砂场447处,关闭非法排污口72处,清理河道内固体废物11处,完成河湖“四乱”问题351个,设立采砂船集中停泊点35处,整治采砂船舶95艘,对133艘采砂船舶实行了集中停靠管理。

“治国平圭臬,安邦靠准绳”。近年来,全市水利部门坚持以法治为引导,坚定不移地走在依法治河的道路上,宣传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实现了“控源、截污、清淤、美岸、活水、修复”全管控,达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三赢的效果。如今,湘江干流11个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24个年均值达到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作者系衡阳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岳健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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