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水利厅消息 为了规范湖南省河道(含湖泊、水库等)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工作,省水利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湖南省打击非法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去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联合河道管理处、洞工局、技术评审中心共同开展《办法》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组织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前往四川省实地考察学习,同时,委托技术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办法》进行技术论证。《办法》的制定严格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办法》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及申请主体、责任单位、认定程序、砂产品价值认定方式及具体要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规定五个方面的内容,同时明确了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规则和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规则。《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我省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工作,为《司法解释》在我省的实施提供支撑,有利于实现河道采砂管理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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