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水农〔2016〕387号),按照“自愿申报、引领示范、典型带动”的原则,经各地申报、部门初评、重点复核、专家评审、结果复核等程序,拟认定甘肃昌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八团渠等8处灌区为区域灌区水效领跑者,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1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农水水电司
联 系 人:邹体峰
联系电话:010-6320294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电子信箱:ggc@mwr.gov.cn
邮 编:100053
水利部农水水电司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灌区水效领跑者公示名单
甘肃昌马灌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八团渠灌区
陕西石头河灌区
湖南韶山灌区
河南打磨岗灌区
山东潘庄灌区
江苏周桥灌区
山西夹马口灌区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李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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