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地处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境内主要有湘江、珠江两大水系,大小河流60余条,水库60座,水电站87处。一年来,苏仙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六个苏仙”建设目标,纵深推进“河长制”,切实加强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日常行政监管执法,不断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按照水管范围行政执法“全覆盖,无盲点”要求,苏仙区下移执法组建了六个基层水政监察中队,水政监察中队成员从现有水利系统及水库管理所人员中调整,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同时以村为单位,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各明确了1名水政协管员,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水行政执法体系,实现执法网络“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苏仙区建设执法信息平台,设置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并按程序快速处理。要求水政协管员在水事违法行为发生后报镇(街道)水利站,镇(街道)水利站接举报后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置,处置不了的水事违法行为向水政监察中队报告,由中队在受理后6小时内到现场处置。发现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在采取制止、处置等措施的同时,报区水政监察大队,由水政监察大队在受理后6小时内到现场查处。
此外,苏仙区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了水务、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城管、畜牧兽医水产、海事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同时,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监督制度,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水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苏仙区全年共开展6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僵尸船”、非法采砂、水上交通安全、非法捕捞、河库及岸线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立案2起、行政处罚3.6万元;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收缴电鱼工具2台、网具1副,行政处罚3700元;查处非法载客案件1起,行政处罚1000元。2018年累计完成取水许可40件,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10个,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140多万元;拆除到期河道采砂场4家,拆解采砂、运砂船16艘,完成清场及生态恢复工作,确保了水域安全稳定。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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