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局、厅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6号)等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
为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有通知》(湘政办发〔2020〕36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各方质量责任
(一)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质量责任标识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将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同时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三)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质监机构履职能力。强化工程设计质量监管和现场服务,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严禁工程超标准建设。
二、完善质量管理体制
(一)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完善专业分包制度,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积极推行代建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严格落实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追溯。强化招标主体责任和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
(三)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加快推进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制度,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完善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机制。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加强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监督计划、项目划分、监督巡查、质量检测、报备管理、监督报告、整改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和质量检查考核,强化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和“四不两直”检查,现场反馈意见和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实体质量。
(二)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促进企业使用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人。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处罚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四)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公开,督促市场主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和公示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奖惩力度,在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审查、评奖评优等市场监管工作中全面应用信用信息。
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示范,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提升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系统、招投标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质量监督、远程视频监控、三类人员信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系统进行整合,建成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工程建设信息数据集中管理,并对接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电子信息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三)强化质量统计分析。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状况跟踪、分析和统计,定期编制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政府质量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开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App程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努力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