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爽)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我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稳中求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在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方面,资源开发者应当对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合理界定资源开发边界和总量,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受影响。进一步完善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收益分配制度。
完善水权配置由水利部牵头负责。积极稳妥推进水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逐步明确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鼓励引导开展水权交易,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原则上要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加强对水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
此外,在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方面,鼓励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建立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提供优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水资源予以补偿的机制。积极推进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在完善绿色标识方面,要推动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等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建立健全绿色标识产品清单制度。
来源:中国水利报
作者:郑爽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