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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长沙所有湖泊将有“专属管家”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徐超怡 编辑:刘娜 2018-08-30 0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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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长沙市长沙县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湖水清澈、水草丰茂。去年,长沙县推行河长制,将松雅湖等24条河流(湖泊、水库)设置了县级河(湖)长进行管理。记者 田超 摄

  本报8月27日讯  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全面建立市、区县(市)、乡(街道)、村四级湖长制体系,2018年底前在全市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这意味着届时该市所有湖泊将有“专属管家”。据介绍,到2020年,全市所有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市、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4%以上。

  《意见》指出,湖长制工作全面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相关区县(市)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各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河长办”)负责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在湖泊已设立河(湖)长基础上,按要求全面实施湖长制。

  根据《意见》,长沙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开展湖泊划界,控制开发利用,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2020年底前,长沙将研究制定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占补平衡制度。强化采砂整治,全面禁止湖泊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湖泊垃圾整治,到2020年,确保湖泊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全部湖泊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湖岸无垃圾的目标。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及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20年,所有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徐超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徐超怡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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