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考核的要求,日前,水利部印发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通知,对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作出部署安排。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于2015年首次开展,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考核,所占分值由最初的3分提高到去年的5分,今年又进一步提高到6分。强化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质量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于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质量监督职责,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于近期开展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自我评价,水利部将组织考核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核查。水利部将在综合各地自我评价和实地核查基础上提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通报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中国水利网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