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3日讯(记者 柳德新)水利工程关乎民生大计,建设质量由谁负责?省水利厅23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意味着,湖南将推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稿,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水利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工程安全或防汛安全;存在需追究责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省水利厅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登录省水利厅网站,网页地址:http://www.hnwr.gov.cn/xxgk/tzgg/201611/t20161123_3495879.html。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刘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