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十三五”阶段“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有着多重深意。一方面说明,国家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范围领域进一步拓展深化;另一方面说明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担责将成为常态。这些都表明党和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已经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战略层面。说到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其实就是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众所周知,在先前的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尽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留下了一些惨痛的教训。比如,一些河流、土壤被工业废弃物污染,失去了应有的生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带来隐患;比如,一些地方一味依赖自然资源搞发展,过度开采自然资源,有了“金山银山”,却毁了绿水青山等,教训历历在目,让人揪心。出现这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对发展的急功近利,来自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而其背后则是某些领导干部不良的政绩观、违背法治的发展观。
由此可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和政绩,扭转某些地方不良的发展模式、发展倾向,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白云常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通过审计能及时查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推动这些问题和隐患的及时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能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表面上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单一性质的工作,而事实上却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且不说,自然资产资源覆盖领域广泛,需要统筹考虑,单就领导干部有关自然资产资源的决策、执行、保护、毁坏等行为来说,就需要仔细甄别与把握。因此,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须树立协调思维,注重全方位把握。
一是应注重区域之间的统筹把握。尽管是对某一领导干部开展该项审计,但涉及的某些自然资源资产却具有跨区域性,比如水资源等。这就需要在审计监督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相关区域一并纳入审计视野,进行总体考察。
二是应注重领导干部相关责任的综合权衡。比如,是领导责任还是主管责任,还是具体落实责任,必须搞清楚,以便于区分责任进行严肃问责。
三是应注重生态环境基础的区分。生态环境基础好的地方,不仅要关注成果,而且要关注破坏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基础薄弱的地方,不仅要关注自然资源的毁坏程度,而且要关注较之以往取得的重大进步等。
四是应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业、统计和林业等部门应形成一盘棋思想,加强对此项审计的支持和配合,为审计护航“绿色发展”营造良好体制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袁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