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公布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限期完成7项重点整治任务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丽安 廖芷珊 编辑:刘娜 2018-07-30 09:09:26
时刻新闻
—分享—

  重点河流沿线500米畜禽养殖退出

  长沙公布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限期完成7项重点整治任务

  红网时刻7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实习生 廖芷珊)重点河流沿线500米畜禽养殖全退出、“一江六河”流域开展水系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日前,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长沙市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根据方案,长沙将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达标这一核心,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为抓手,加快全市45个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标扩容项目建设,完成城区和长沙县25个入河排口整治和管网改造。

  根据方案,长沙依法开展重点河流沿线500米畜禽养殖全退出,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工业园区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至准Ⅳ类+人工湿地工程,实现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一江六河”流域开展水系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在每侧30米范围推进水系绿化工作。实现湘江干流年度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靳江河、沙河稳定达Ⅲ类标准,捞刀河、沩水河年度水质达Ⅲ类标准,浏阳河和龙王港年度水质达Ⅳ类标准。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方案还列出了严格水质调度考核问责机制、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质扩容进度、加大入河排口整治力度、加快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继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7项重点整治任务,并限定完成时间。

  为完成上述目标,方案强调,全面落实水质保障河长牵头负责制,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各区县(市)党委、政府是辖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方面,方案要求,环保、住建、水务、农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加强涉水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畜禽养殖场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每月定期通报“一江六河”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方案,长沙将进一步加强“一江六河”的调度、考核和问责,每月提请市级河长调度不少于1次,建立水质改善会商机制,每月对“一江六河”水质监测结果定期通报,适时对水质不达标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且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每季度开展水质状况和水环境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作为重点整治任务之一,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方案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五区九园”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园区内工业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建设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少于1次。加大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专项执法行动,严禁已取缔的“十小”企业反弹。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水利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