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9日讯(通讯员 胡加星)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河长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郴州市河长制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郴河办发﹝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湖执法监管工作,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维护优化河湖生态。
《意见》规定组建市、县两级联合执法工作组,由各级河长办牵头,明确同级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城管、畜牧兽医水产、海事等部门为联合执法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固定一名执法人员担任联络员参与联合执法。
5月14日至6月9日,郴州市、县两级开展了河长制联合执法周行动。此次联合执法组建12个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共清理纠正200多个涉河违法违规问题,立案查处14起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河道水事秩序。郴州市河长办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后,将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开展一次河长制专项执法周行动,不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