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多措并举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晃 编辑:刘娜 2018-06-15 15:33:2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通讯员 彭晃 长沙报道

  在湖南省长沙县,河道岸坡整洁,水流清澈洁净,泵站干净利落,渠道水畅其流……炎炎夏日,漫步在水库旁,微风送来一阵清凉,眼前的美景让人心旷神怡。

  像管理基本农田一样管理水域、像管理高速公路一样管理河道、像管理城市公园一样管理水务设施,长沙县通过建立“管理主体明确、管护标准具体、考核奖惩到位、工程效益长久”的水务工程运行管护体系,推进水务工程管理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转变,确保“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章管事”,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实现了责任明确、管理规范、队伍专业、资金保障、考核严格、机制长效,工程效益得到了全面提升。

  推行智慧水务 提高管理水平

  长沙县充分利用水利普查成果,进一步摸清水利工程设施情况,自主开发智慧水务系统,将全县水利工程信息分类录入数据库,开发工程视频监控、大坝安全监测、水资源管理、灌区智能调度、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模块。工程建设实现在线申报、线上审批、远程监控;工程管护实现巡查智能化、管理自动化、考核常态化、决策网络化,降低了工作成本。桐仁桥水库顺利通过水利部规范化管理考核;红旗水库、乌川水库正在创建省级管理单位。

  同时,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长沙县分类明确水务工程管护主体,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实现全县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全覆盖、无死角。中型以上水库、灌区、水闸和万亩以上堤垸、国有电排,由县管工程单位作为管护主体,实行专业化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所有小型水库、重要河流(堤防)、骨干山塘、机埠河坝、渠道等水利工程,由镇(街)承担管护主体责任,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实行物业化管护,根据考评结果拨付管护补助资金;小型山塘、渠道、河坝、机台等其他水利工程设施,按“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村、组、用水户协会、农业企业作为管护主体,实行管护效果与建设奖补投入挂钩。

  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县财政性水利工程遴选办法》《长沙县“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县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办法》,分类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内容、管理标准、管理职责及考核办法,确保每个水利工程有人管、每段时间有任务、每个任务有目标、每个目标有考核。

  创新管理模式 推行“管养分离”

  长沙县县级财政去年安排水利工程管护经费1500万元,同时拓宽投资渠道,从多方筹集经费,建立县、镇(街)、村组(或受益主体)管护经费三级投入的长效机制。

  县级管理的水利工程按照“县级机构负责、专业队伍管理、财政全额包干”模式,分别由15个县属水利工程单位管理,管护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镇街管理的工程管护资金由镇(街)负责,按“镇街全权负责、专业公司管理、县级考核补助”模式,县级根据管护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管护定额补助70%的管护经费,各镇(街)承担剩余30%的经费投入;村组(或受益主体)管理的工程,按“受益主体负责、用水协会管理、县镇分类奖励”模式,镇(街)负责受益主体日常管护考核并给予补助,县级财政视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管护资金奖励。

  在健全投入机制的同时,长沙县还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推行“管养分离”。对于县管工程采用专业外包和自主维修相结合的方式;土建部分由管理单位的专业班组自主维护;镇(街)管理的水利工程鼓励采取“打捆发包”的方式进行公司化管护。长沙县从2014年开始推行水利工程设施物业化管理试点,2017年所有镇全部实行物业化管护。截至去年年底,全县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26家,扶优扶强36家,西山、百录农民用水户协会先后被国家九部委评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长沙县组织水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水务工程管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管护经费拨付挂钩。同时,将水利工程管护与工程建设计划直接挂钩,逐步探索水利工程“以管定建”,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体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水利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