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日讯(通讯员 朱炎华)近日,湖南省资兴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河长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资河委〔2017〕1号)文件,通报了在河长制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处理意见及下步整改措施和要求。
2017年12月,郴州市河长办先后三次对资兴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考核,督查中发现河道内有垃圾未及时清理、河长办电话接听不规范、河长制工作资料不全等问题。
资兴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对河长制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资兴市将积极开展河长巡河工作,加强河流巡查巡视力度,把巡河工作常态化;加强对乡、村两级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引导,做到政策知晓、业务熟练;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实施范围,将全市5公里以下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小型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列入河源名录;认真按照省河长办“八到位”要求,进一步抓好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方案到位、公示牌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河湖档案到位的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促进“五个资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