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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入河排污口监管趋严——入河排污,不能任性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袁千惠 2017-12-27 09: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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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德新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入河排污口,则是连接岸上与水里的纽带。进入“十三五”以来,我省入河排污口监管趋严。入河排污,再也不能任性了。

  一、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化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2016年6月,省水利厅会同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核查。在此基础上,2017年6月,省水利厅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了我省规模以上的入河排污口核查,并组织市县水利部门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核查。目前,全省共核查出各类入河排污口4036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09个,规模以下排污口3027个,另登记排涝排渍口166个。

  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权限、监督管理责任和设置登记进行了规范,对各相关部门在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湖南省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于2017年12月18日批复,明确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有关任务和措施等。同时,部署开展了省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拟对每个水功能区提出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并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入河排污口,制定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设置规范。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我省按季度对143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定期发布《湖南省重点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通报》,并通过核查、专项检查、考核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数量从143个增加到622个;从2018年起,全省全面实施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并进一步提升监测频次和项目合理性。对湘江流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将建设在线监测系统。

  省水利厅还对全省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长、水资源科长进行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专题培训,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水平。

  二、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入河排污口,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的市州水利(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市县、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建立整治台账,加强督导,定期调度。截至2017年12月15日,株洲市茶陵县犀城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株洲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四水厂尾水入河排污口、娄底市新化县上渡街道白沙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改;醴陵市来龙门街道文庙社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正在实施雨污分流措施,已完成污水抽提泵站建设和约90%截污管网铺设;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正在进行迁建;自治州吉首市已关闭万溶江沿线5个污染企业,对万溶江吉首工业用水区综合治理进行了技术论证;岳阳市已责成有关单位就水功能区不达标原因进行分析,对附近的洞庭湖水域进行取样监测。

  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截至12月15日,全省已完成4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中包括纳入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27个入河排污口,还有113个入河排污口正在整治。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负责人表示,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尽快开展全省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核查工作,根据核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入河排污口的整治督导。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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