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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借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7-12-25 16:28:3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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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水利厅消息,“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经过多年探索,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工作制度终于被确定为“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四面青山列翠屏,山川之秀甲湖南”。

  郴州,位于湘南边陲,境内水系发达,是湘江、赣江、北江三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无怪乎“郴阳八景”莫不与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水”于郴州,是景、是情、更是生命线。深谙“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郴州人,近年来,打响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护河保卫战”。而《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正式出台,让“河长制”终于在郴州落地生根。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郴州市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郴州市情水情,扎实推进基础工作,突出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政策全面到位,组织和责任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到位。

  今年3月,一篇名为《郴州公布首批河长名单,河湖水库终于“有主了”》的新闻报道让郴州市民欢迎鼓舞,纷纷通过“朋友圈”奔走相告。

  据郴州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伟清介绍,郴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567条河流、54座水库(湖泊)全部落实河长,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

  “名花有主”的河流将迎来“责任到人”的新时代。

  10月,郴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功通过水利部验收。“郴州经验对南方丘陵山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尤其是矿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价值,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对郴州水生态文明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11月2日,东江湖水利风景区更是作为唯一一张“湖南名片”,参加了在珠海召开的典型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会,与来自全国的40多家国家水利风景区共话“河长制”下的水生态治理。

  实行“河长制”,郴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自任河长,使河流生态治理形成全市一盘棋,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上游与下游,密切配合协调,真正做到凝心聚力。

  “河长”已确立,下一步工作如何有效推进?

  以“一份河湖概况、一份问题清单、一份航拍影像资料、一份水系分布图、一份任务总表”为总纲,郴州市本级就投入280余万元建立“一河一档”,摸清河湖现状,并编订“一河一策”。

  16名专家技术人员,历时3个月,对6条市级河流当前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彻地摸排调查。目前,“一河一档”已编制完成。

  “城市防洪抗灾能力弱”,“有色金属污染,水质不达标”,“河面漂浮物成灾”……

  找到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前期摸底,市河长办将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拟定治理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结合客观实际,做实顶层设计。按照水利部及省河长办的编制大纲要求,精心编制市级河长河流“一河一策”,为未来三年河流综合治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做到精准施策。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10月16日,在2017年郴州市第一次总河长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刘志仁指出,要全面落实河长制,水政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因此,为巩固和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建立水利综合执法体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职能分散、力量薄弱、交叉执法等问题,今年,郴州市委编办同意郴州市水利局设立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如果说在河湖的管理上,制度是基础,执行是保障,那么,先进科技无疑是河湖管理的强有力支撑。

  郴州正是搭上了“互联网+管护”的快车,投资500多万搭建郴州市河湖管护信息平台。“这套河湖管护信息平台包括了大型监控视频、手机客户端APP、河湖管护系统软件等,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上下联通、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凝聚全民共治的管护合力。”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福向我们介绍。

  今年是郴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一年,自4月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以来,市河长办迅速行动,亮点频现:相较其他市州,郴州市级河长中由市委书记担任政委,市长担任总河长,相关职能部门一名副职担任联系人,水利、环保、交通、国土等四部门明确一名副职兼任市河长办副主任;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经摸排,“十小”企业目前已全部关闭取缔;从《郴州市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郴州市“一湖两河三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郴州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相继出台,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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