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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河湖治理进入“河长制”时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黄妙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7-26 0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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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娄星分站7月25日讯(分站记者 黄妙)近日,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防汛抢险和灾后重建及河长制暨信访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娄星区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实行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亮点、一河一考核。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娄星”,深入推进“天蓝水净地绿”计划,娄星区对全区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库(湖泊)建立覆盖区、乡、村的三级河长制,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

  职责更加明晰。一把手亲自挂帅,区里已经明确由区委书记任第一河长,区长担任河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水利工作副区长担任副河长,乡镇街道、村已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目标更加具体。一是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9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4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以上。二是实现水体水质根本好转。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断面、区交界断面按环境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孙水、涟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3.2%以上,重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三是实现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完成所有河(库)水域岸线整治管理和保护范围立碑划界,全区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涟水、孙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四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保护率达70%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五是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建立河湖信息平台,逐步形成河湖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责任更加明确。河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做到主要情况亲自调研,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放马后炮等现象。

  执法更加严格。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水利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集中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监管。

  考核更加严格。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湘江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防汛抗灾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差异化的绩效评价考核,单项列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人民群众对河湖保护与改善情况的话语权和评议权,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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