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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狠抓河道管理 助力河长制扎实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黄崇县 左建平 编辑:刘郁蕾 2017-05-18 17: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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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黄崇县 左建平 永州报道

  永州市位于湘江上游,水系发达,河网密布,5公里以上的河流733条,其中50公里以上的河流17条。

  近年来,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历届市委书记、市长多次过问河道管理情况,分管市领导多次深入县区检查调研,亲临一线,坐镇指挥联合执法行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永州市采砂办按照“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河道管理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助力河长制扎实推进。全面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15年10月,在完成第一轮三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印发了《永州市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在全省率先启动第二轮三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已是第二轮收官之年。扎实推进河道保洁。2015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95号),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州市河道保洁工作方案》,目前各项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根据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精神,目前永州市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核查上报了河流名录,明确并公示了市县河流河长。

  ——铁腕抓整治,从严打击非法采砂。在两轮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永州市顶住各方面压力,克服重重阻力,依法采取断电源、割皮带、锁船只、查案件等手段,对非法采砂船只、非法上砂码头、非法买卖砂洲等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800多人次,全市采砂船只由535艘缩减至111艘、下降幅度达79.3%;上砂码头由312处缩减至55处、下降幅度达82.3%。其中,祁阳县取缔非法采砂船127艘,捣毁码头54个,关停砂石码头36个,移送司法案件18起,拘留28人次;道县对长年盘踞在白马渡镇、东门街道、上关街道三个乡镇129台非法采砂船、87个上砂航吊码头、16个机械制砂场全部整治到位;冷水滩、零陵、东安三县区对交界河道进行了集中打击整治,共摧毁码头6处、取缔非法采砂船只8艘,有效遏制了湘江干流河道乱采滥挖现象。

  ——重点畅河道,大力开展河道清障。永州市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大力推行上岸分筛和机械制砂,湘江干流河道功能明显改善,河道行洪和航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方面,采取“采砂业主投入、工程疏浚利用、政府投入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投入清障资金8500多万元,加强了对城区、航道、路边等重点区域遗留的尾砂堆进行清理,共清理平整尾砂堆1200多万方。另一方面,全面推行上岸分筛,通过机械制砂逐步消化卵石,达到疏通河道的目的,拍卖河段内已建机械制砂场31处,年消化卵石550多万方。同时,全面实行船只档案管理,做到了“一船一档案,一船一管理”。

  ——强力促规范,全力推进有偿出让。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和要求,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公开拍卖河道砂石开采权,全力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首先,举规划龙头。2012年完成了湘江萍岛至庙头、潇水干流萍岛至涔天河水库大坝采砂规划编制,将禁采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共划定禁采区55个,禁采河长96.1公里。各县区按要求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设立了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在禁采区均设立了禁采标志。其次,做出让文章。采取“七统一”措施,有序推进河道采砂权有偿出让工作。近年来,潇湘干流河道砂石开采权已成功出让16个标段,可采区总长101.54公里,成交价3.8亿元。2012年7月,全省在永州召开了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观摩会,成为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后的“湖南第一拍”。目前正在推进湘江冷水滩、零陵、东安交界河道、湘江道县、双牌交界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已完成储量报告编制工作,预计今年6月可完成出让工作。再次,建长效机制。对已经出让的零陵、双牌潇湘河段以及冷水滩、祁阳、东安湘江干流河段,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发证、统一监管,做到一船一证、一证一范围,湘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严格抓管理,切实加强河道保洁。一是扎实推进全市河道保洁。认真落实《永州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35次较大规模的涉河违建强拆工作,共取缔非法上砂点22处,迁移养殖场121处,拆除废物收购站25处,关闭污水排放口16处,清理转运垃圾33620吨,有效维护了水面环境。各县区均成立了10-20人的河道保洁专门队伍,新购买了32条专业的垃圾打捞船。二是依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近年来,依法审批了S231祁阳县长虹至白竹塘公路工程K6+372东江大桥等16个涉河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防洪补救补偿措施,确保了涉河建设事项程序合法规范。三是切实抓好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及污染防治。按照《永州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要求,抓紧推进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及污染防治,城镇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已基本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已全面取缔投肥养鱼。四是积极化解各类水事纠纷。协调化解处理各类水事矛盾纠纷27起,劝防、阻访39起1162人次,没有出现水事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较大上访事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当前,永州全市上下正在扎实有序推进河长制,河道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必将为永州河长制的推行提供范本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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