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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召开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

来源:长江水利网 作者: 编辑:刘郁蕾 2017-04-27 0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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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水利网讯 4月25日,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魏山忠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水利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会上听取了长江委水保局关于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汇报,并就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魏山忠指出,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抓手,是履行好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的客观需要,是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改善河湖水质、保障长江水安全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长江委在水利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流域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着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不明、设置审批工作未落实、监测监控能力不足、日常监管不到位、流域层面统筹不够等问题。

  魏山忠要求,长江委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依法履职,强化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指导和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摸清长江经济带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圆满完成专项检查任务。一要明确目标,进一步明确今年省市自查、重点复查、整改提升三个阶段中长江委及流域各省市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把开展检查工作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河长制”和落实《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等工作相结合。二要举全委之力,统筹推进,成立长江委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委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会同太湖局成立12个督导组,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共同指导各省市做好专项检查行动各项工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确保短期内能见成效,长效机制建立要有谋划。

  长江委办公室、总工办、规计局、水资源局、水政与安监局、建管局、防办、水保局、水文局、长科院、水生态所、网信中心、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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