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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召开座谈会推进长江大保护及两项规划实施

来源:长江水利网 作者: 编辑:刘郁蕾 2017-04-17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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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水利网讯 4月13日,长江委在武汉召开共抓长江大保护暨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座谈会。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规划明确的各项水利工作任务。长江委党组书记、主任魏山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规计司副司长高敏凤、水资源司副司长郭孟卓、建管司副司长李激扬,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志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委副主任马建华主持会议,委副主任陈琴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湖北、江苏、湖南、重庆就规划实施情况作典型发言,流域其他省市结合实际进行广泛交流讨论。

  魏山忠充分肯定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取得的工作成效。他指出,近年来,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及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部署要求,把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编制出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水利规划,着力强化长江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系统推进长江岸线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制度建设,凝聚了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合力,长江保护和治理不断取得新进展。

  魏山忠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纽带和基础支撑,流域生态系统保护至关重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站在政治高度抓好长江保护。二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解决流域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三要创新发展方式。落实中央新的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方针,认真谋划好水利发展目标、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要补齐水利短板。按照国家“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集中力量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魏山忠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切实做好长江大保护水利工作。一要大力保护长江水生态环境,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水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实施好《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二要有序保护和利用长江岸线资源,着力实施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要着力提升水利综合管理能力,强化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监测、统一监管,同时全面推进河长制,促进《长江保护法》尽早出台。

  魏山忠强调,做好长江大保护水利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决策部署,凝聚治水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二是要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规划落实;三是要严格审查审批,强化监管;四是要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马建华在会议总结时强调,要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水利部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长江委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流域各省市要根据会议部署,抓紧出台省市层面的相关实施方案。

  水利部规计司、水资源司、建管司,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水利(务)厅(局)及长江委有关部门和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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