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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兴水:需要“河长”,也需要普罗大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沈德良 编辑:刘郁蕾 2017-03-02 0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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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日前召开的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为标志,湖南省5341条5公里以上的河流,将进入“河长制”时代。

  然而,千万不要以为从此就湖晏河清了。据本报报道,几天前,岳麓区滨江小学的41名小学生和家长,一个多小时时间里,便在裕湘纱厂旧址附近的湘江岸边捡拾起60多公斤的垃圾,那些塑料袋、烟头、槟榔渣、啤酒瓶、一次性餐盒、农药瓶等生活生产垃圾。无独有偶,近段时间湘阴东湖湖面出现一条约1公里长油污带,让昔日秀美的东湖,变成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

  长期以来,当人们谈到水臭了、河黑了,水资源短缺了,城市地下水遭受污染了,就习惯性将责任归咎于环保、水利等部门。实现党政负责人挂帅的“河长制”,不仅是给河流、湖泊找到了“主人”,让治水兴水迈出从“部门制”向“首长制”关键一步,从根本上改变“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尴尬,更重要的是着力于上下游、左右岸“共治”。

  同时,也应该看到,治水兴水犹如治理雾霾一样,“河长制”的实施解决了法律层面的难题,开出了地方管理者的权力清单,但要真正做到权责对等,治理有效,仅停留在问责官员,与地方考核挂钩还不够。毕竟河流污染,还河湖一泓清水,是一个复杂的牵涉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官员明责确权只能起到主导作用,真正要达到效果,实现河流治理的长久清流,就不能让广大群众作为旁观者置身度外。毕竟,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排污者,同时又都是环境治理的参与、监督者和潜在的受益者。

  由“河长制”到“河长治”,岸芷汀兰、鱼翔浅底的美景值得期待。但它不会自动出现,也不能期待“河长”包打天下。

  治水兴水,除了念好“河长制”这个“紧箍咒”外,更重要的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公众真正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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