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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嘉禾县“四字方针”抓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曾宝林 编辑:陈珏 2016-07-13 1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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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曾宝林 张元铮 郴州报道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入汛以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平均降雨量为812毫米,比往年偏多超三成,土壤含水率高,水库山塘运行水位偏高,防汛抗灾形势一度异常严峻,嘉禾县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突出“全、清、实、严”四字方针,抓实今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宣传“全”

  嘉禾县水务局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树立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预防为主,利用安全生产大会、班子会、交接班、宣传栏、班组安全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全体职工从思想深处认识到水利安全生产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条硬性的法治要求、一项基础性水利发展工作,使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普及,使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安全责任“清”

  嘉禾县水务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逐级明确责任和分解目标,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县水务局各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水库电站监管,严禁赶工期、赶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确保安全监管到位;各乡镇水管站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隐患整治“实”

  嘉禾县水务局按照《嘉禾县水务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嘉禾县水务局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不定期对在建工程、水库电站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整改,及时跟踪,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及时,隐患消除彻底。同时要求各在建工程、水库电站以班组为一个排查单元,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方面的缺陷”实行岗位职工每班查、班长每日查,干部每周查的查改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隐患过夜,确保任何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安全考核“严”

  嘉禾县水务局按照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管理考核要求,采取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三同时”工作机制,强化安全奖惩考核、责任追究,对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等措施,把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心真正放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甚至隐瞒不报、谎报或是延报且造成严重损失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对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求各在建工程、水库电站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周出现的劳动纪律、设备设施管理、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按照《嘉禾县水务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奖优罚劣,严兑现,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职能股室监管责任,以确保水利安全生产,为全年和长久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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