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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保护成效初显 湖南水利厅长详解下阶段“九字方针”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娜 董洁平 编辑:袁思蕾 2015-12-28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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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现场。


  
  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南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左三)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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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娜 通讯员 董洁平)通过近3年的共同努力,湘江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工作合力基本凝聚、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流域保护成效明显。12月25日,在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上,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南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作工作汇报。
  
  承上:保护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詹晓安说,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照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按照“抓源头、畅河道、建制度”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源头治理方面,开源与截污并重,流域水资源的调控能力、污染防控与防治水平、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都有了提升。流域内4043座小型水库和138座大中型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流域各市提高准入门槛,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能耗企业1143家,流域搬迁退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2273家;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5平方公里,复绿矿山1500多公顷,生态脆弱地区功能逐步恢复。
  
  在畅通河道方面,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了河道治理修复、整顿了河道采砂秩序、启动了河道保洁工作等方面工作。2013年以来对130条中小河流进行了治理,逐步恢复河道生态,湘江干流航道建设得到加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流域内采砂船从1049艘减少到672艘,湘江干流长沙至衡阳段实行全面禁采;建成覆盖全流域重点河段的河道保洁实时监控系统,建立了河道保洁考评机制。
  
  在建立机制方面,机制与体制并重,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资源节约配套制度。同时,还积极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实施考核,实现奖罚兑现。此外,还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违法排污,打造永州、衡阳、长沙三大涉水联合执法基地,有效提升了流域执法能力。
  
  启下:围绕“九字方针”制定方案深入推进
  
  “在充分总结前段湘江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央及省里有关部署,我们起草了湘江保护近期行动方案,下阶段将按照‘强治理、重监管、调结构’的思路开展工作。”詹晓安在会上表示。随后,围绕这“九字方针”,詹晓安展开详细说明——
  
  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在“开源”和“截污”的同时,坚持城乡统筹、上下游兼顾、取用排水一条龙,同步推进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强化对工业、农业、生活和航运污染源头防控,对森林、湿地、土壤、水生生物等实施生态修复和系统保护,加强河道治理,确保流域防洪、供水、航运和生态安全。
  
  切实强化保护监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流域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水资源、水环境计量监控体系,强化流域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流域综合执法,对流域保护和治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环境的引领和倒逼机制,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一步加快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转化升级,创新湘江保护投入模式,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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